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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少数民族的传说与故事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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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少数民族的传说与故事-8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汉文古籍缺乏原始谷神的记载,中国云南的佤、景颇、傣等民族仍有这方面的遗风,盛行祭谷魂。佤族神话说,谷神最初被神藏在海水下,是蛇将尾巴插入水中取出来的。原先天地不分开,因为惊天动地脊新谷,天空再也压不住群山,只好高高地升起,与大地分开。可见谷种的被发现,在人类文化史上起过多么伟大的作用。虽然这种作用曾被大大地夸张,以至被神化,但这正说明谷种是人类最早发现的,而又最具有强大威力的神圣植物。傣族的歌谣《叫谷魂》将以自原始人这种感情表达得很充分:'谷魂啊,你是王;谷魂啊,你是主;……一粒谷,胜过于两金;一粒谷,胜过万挑银。生命靠着你,人类靠着你!①”景颇族每年丰收以后,将谷物从场地运国家之前,要举行一种'叫谷魂'的仪式。祝词说:'人看不见的,谷子能看见;人不能做的,谷子能做。跑到别的地方的谷魂'要回来'他们认为那些在打谷时因受惊跑了的谷魂,可以被叫回来。人类所渴望能飞的翅膀与之交换。这不是比等待鸟儿的恩赐或帮助要积极得多吗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此外,傣族还有螳螂教人从石头取火的传说;拉枯族有人从老鼠那里换得火种的传说等等。火神由动物神过渡到人神,中间应该有个人兽合体的环节,可惜已发现的此类资料还不多,但布依族却有猴娃造火的神话,说猴娃因射弩,击到石头而生火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类虽然通过不同途径得到了火,但是保存火同样很艰苦。如苦聪人搬迁时,必须由家长捧着火走在前面,遇风雨要把火种揣在怀里。在原始民族那里,一旦火熄灭了,被认为是不祥的预兆。所以保存火是整个群体的神圣使命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少数民族各自有不同的方式保存火种。西藏珞巴族用篝火的方法保存,在房子中间设一火塘,由年长的老人管理,使其长夜不息。这种习俗在西南各少数民族仍有遗留。每家的火塘是神圣之处。东北鄂伦春族每年正月初一早上要举行全家祭火神的仪式,前来拜年的亲友,先要向篝火敬香,进献酒肉。用餐前先要向火中投进食物。他们的火神是一位老妇。传说有一位妇女,因为火星蹦到她身上烧坏了衣袋,蹦到脸上烧坏了皮肉,便骂骂咧咧乱捣乱捅,从此再也点不着火了,因为她伤害了火神。一天她去邻居家取火,见一老妇一只眼流泪,一只眼流血,原来这就是被她刺伤的火神。她吓得连连哀求,这才把火点着。刀耕火种时期,人们还靠火烧荒种田。云南布朗人每年烧山前,先要供祭火神。人们很害怕火的威力,因而希望能加以控制。布朗人一边祭火神,一边又求火神不要越界燃烧。他们把茅草、树皮、草灰放置于竹箩里,请巫师念经,然后点燃箩中的草和树皮,再将竹箩投入河中,随水漂去,表示把为害的火神送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苗族有一个将太阳、月亮、乌云和水人格化的爱情传说,在黔东南苗族地区非常流行,用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为《仰阿莎》。汉译意是“清水姑娘”。她从水井里生出来,美丽非凡。她的歌舞能吸引百鸟百兽来问她谈情说爱,然而她并不接受它们的追求。后来太阳看上了她,派乌云来作媒,仰阿莎轻信了乌云的话,与太阳结了婚。太阳的身份是理老兼商人,很有权势,外出经商,一去六年不回家。这期间,清水姑娘与太阳的弟弟月亮相爱了。月亮勤劳,是太阳家的长工,自与清水姑娘相爱以后,他们便逃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。以后,太阳跟他们双方请理老评理,理老支持月亮与仰阿莎在一块儿过,但江山必须让给太阳。传说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太阳永久占据了白天。这一传说的韵文有1200多行,被苗族赞为“美丽歌”,同时也有散文流传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品反映的是对偶婚家庭形式,因此婚姻;不是很固定。弟弟与哥哥的妻子私奔,在封建社会必定受到舆论的谴责。而理老反而支持这一行动,说明这一传说的原始形态很古老。以后才有了阶级社会的投影。原始人对死亡的不可抗拒,怀着恐惧的心理。最初认为人死后灵魂不死,等到人类出现了强弱、贫富的差别以后,他们想象死后的世界一定很可怕。因此幽冥世界-般都阴森恐怖。传说,那里的统治者叫土伯,土伯统治的地方叫幽都。“幽都,地下后土所治也。地下幽冥,故称幽都。”①这里说的后土便是上面说的土地神,后土在幽冥世界的别名叫土伯。关于幽都的情况,《山海经?海内经》说:北海之内,有一座山,叫幽都山。黑水从那里流出,上面有黑鸟、黑蛇、黑豹、黑虎、黑色蓬尾的狐狸。土伯的样子很可怕,手上拿着九条绳子,头上长着尖锐的角,隆背血手,飞快地追逐着人,三只眼,老虎头,身如牛,把人当美味。(见《楚辞?招魂》及王逸注〉看来,本来已经人格化了的土地神,入主幽冥以后,形象也变得很可怕,又返古成兽形。因此,与其说土伯就是后土,还不如把土伯看作是后土的分身或化身。按照神话变形的特点,后土当然可以变形成虎牛合体的怪异兽神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彝族史诗《梅葛》,其中“丧葬”一节,认为人与其它生物的死亡,都是因为天王撒了死亡种子撒一把。他们甚至认为天王撒的死种子比活种子多:“活的种子撒一把,死的种子撒三把。”“死种子撒出去,会让的就能活在世上,不会让的就死亡。”因为死亡的种子是天王撒的,所以世上的人都会死去,躲也躲不开的。幽冥神话消极的内容,对以后人为宗教中阴司地府的构成有直接的影响,流露了上古人们对死亡无可奈何的情绪。《梅葛》有的地方也表现了这种心理。乌古斯是新疆维吾尔族史诗《乌古斯传》的主人公。他的父亲是喀拉汗,母亲是皇后阿依可孜。乌古斯生下时,青色的脸,火红的嘴,黑眉黑发,全身长毛。他只吃母亲一天奶就再也不吃了,只吃生肉和酒。他很快就会说话,40天即会走路,腿如牛腿,腰像狼腰,有黑豹的脊背,熊的胸脯,跟成人一样骑马打猎。他曾消灭过危害人们的独角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天,乌古斯外出狩猎,夜幕中从天上降下一道蓝光,比月亮还明,比太阳还璀璨。蓝光中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,脸上有一颗像火一样明、像北极星一样亮的痣。她笑,蓝天也笑;她哭,蓝天也哭。乌古斯便和这位天光中孕育的少女结了婚,生了三个儿子,一个叫太阳,一个叫月亮,一个叫星星。后来,乌古斯又娶了树神之女为妻,也生了三个儿子,分别取名为天、山、海。乌古斯登汗位以后,举行了40天庆典。他联合四方的邻邦,组成大的部落联盟,征服了三个国家,又由一条苍毛苍鬃的大公狼带路,征服了女真、身毒、唐兀惕、夏木、马萨尔。乌古斯把国土分给六个孩子管理,光明女神的儿子们,获得了从日出地方伸向日落地方的一支金弓;树神之女的儿子们得到的是银箭。乌古斯召集了部落代表大会,在仪式上立起了两根长木杆,顶上分别挂着金鸡和银鸡,下面分别摆着黑羊和自羊。这都与萨满教的信仰有关。乌古斯可能是一位很古老的英雄神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朱蒙朝鲜族古代著名的英雄神。朝鲜语朱蒙的意思是善射者。他的母亲从左腋下生下一个肉蛋,有五升左右大。国王认为人生鸟蛋,不吉祥,命人扔进马群,马不践踏肉蛋;又扔进深山,鸟兽也保护它。肉蛋在阴天里发出太阳般的光辉。国王为之惊叹,又命人拾回,交那女人收养。不久,肉蛋裂开,出来一男孩,哭声宏亮,长得英俊奇特。能用弓射死纺车上的苍蝇,因此叫朱蒙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朱蒙自知是天帝之子,河伯(非黄河之神)的外甥,不甘心为人放马,打算到南边去建立一个国家,从马圈中选了一匹好马,带了三个朋友出走。走到河边,鱼鳖为他架桥,山鸠为他送麦种。他走到一个山川秀丽的地方,自立为王,建立了国家。当地的沸流王名叫松让,很轻视朱蒙,企图迫使朱蒙当属臣,但射箭不能取胜。朱蒙用朽木做的宫殿,反而坚实异常。松让又想用水淹朱蒙,亦未得逞。最后只好归降。天帝为朱蒙筑了一座华丽的城廓。在一个秋天,朱蒙回到天宫后再也没有下来,留下了一条马鞭,埋在龙山角下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突然烈是满族的英雄神。相传古代琛〔hun混〕春地方所属东海36个部落,以渔猎为主,其中土伦部生一子,名突忽烈,浑身鳞甲,脚似鸭蹼,白色入水三日不出。人们以为他是妖精,想害死他。父母只得令其藏于水中,等到晚上再回家。有人想用石碓砸死他,他不仅未死,身上的鳞甲反而把石破压得粉碎。从此大家更加厌恶他。到16岁时,他的父母都先后去世,突忽烈无家可归,或住海水里,或游荡山野。7月15日那天,因回家给父母上坟,住在原来的房屋中,部落里的人知道后,放了一把火,岂知并未将他烧死。他仍然酣睡,只是身上的鳞变为血红色。突忽烈醒来,见小屋已成灰烬,哭着回到了海里,再也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年后,部落遭大水灾,突忽烈率领群龟引叫灌田。可是部落中人还误以为是突忽烈为害,被天神所救,大家都祭天神谢恩。有一魔鬼,名叫耶鲁里,是一群火龙的首锁,将碎眷地方焚烧干净,掠人为奴,幸存者只能在深山度日。突忽烈与耶鲁里恶战,不能取胜。老海龟告诉他,要击退妖火,只能去求助于满族起源之神土伦布。突忽烈历尽磨难,终于得到土伦布亲授武艺,还得到一把射妖弓、三支穿妖箭,以及避寒、暑之服。突忽烈再战,用北海真冰破了魔法,顿时烟消火灭。耶鲁里一目受伤,其兵丁伤亡过半。突忽烈掷出三块冰,化为三座冰山,将大魔小妖全部压于北海之北。突忽烈又率众海龟修复部落家园。众人见此,无不掉泪;他对大家说:“请乡亲们好好照看我二老的坟墓。”说毕,仍回海中。自此,珲春人赶海捕鱼,遇风暴袭击,似乎有人托出水面,送至岸边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此外,凡是有英雄传奇流传下来的民族,其中的主人公便是该族的英雄神。藏族的格萨尔、蒙古族的江格尔、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、傣族的阿銮、侗族的王素家族等等,无不如此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古代对英雄的理解与我们现在不完全相同。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一般都有神界的出身,处于神与人之间,是全族的救世主,能镇妖魔鬼怪及各种来犯之敌,从不失败,一般被奉为战神和一祖先神,受全族顶礼膜拜。英雄崇拜的鼎盛期是原始社会末期和整个奴隶社会,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的初期至中期。从原始氏族社会崩溃到奴隶社会的建立,这一交替时期,氏族林立,部落纷争。任何一个强大的部落都企图兼并其它的部落,于是征战不已。那时的战争又是非常野蛮而残酷的,失败的一方,男女老少沦为奴隶,等于灭族。所以人们都希望本族有强有力的英雄出现,不但能统一天下,而且能保护本族的黎民百姓。谁能做到这一点即被拥戴,并被神化而崇拜之。胜利一方的首领,便是未来新兴奴隶主的代表。历史上的殷族统治者,为统一天下,曾和几十个族打过仗;周人的天下,也是在掠夺奴隶、土地和财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。从原始的公有制到文明社会的私有制,是动乱而残酷的历史转折期,人类又即将由野蛮的厮杀、吞并走向文明的王国。因此,对英雄时代的英雄神要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去评价,不能否认他们代表进步的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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