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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公文写作要求—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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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?xml:namespace prefix p ns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powerpoint" />  1.1.标题:按公文要求由制发机关名称、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。 2.主送机关:只主送请示机关,即谁请示批复给谁,其协办或需知批复内容的机关一律抄报、抄送。 3.正文:由引据和答复两部分组成 ①引据是正文的开头部分,写明是针对何文所作的批复 ②答复:针对请示事项作出答复。对来文不能仅表态同意,同意什么,什么意见,应注意什么,都要写清楚。不同意的批复也要写明理由。结尾部分多用“此复”、“特此批复”结束全文。如果在引据词语后有“批复如下”,则不另写结束语。 4.注意事项 ①收到请示,必须批复。 ②批复要慎重。 ③批复的语气要肯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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